1.第一類回火脆性
幾乎所有淬火後形成馬氏體的鋼,在300℃左右回火時都會出現第一類回火脆性。 一般認為是由於亞穩定碳化物轉變為滲碳體時沿馬氏體晶界析出,形成脆性薄殼,從而破壞了馬氏體之間的連接、降低了韌性。
目前尚無有效的方法來完全消除第一類回火脆性,隻有避開這個回火溫度範圍。某些鋼材在特定溫度區間(例如250~400℃)緩慢冷卻至常溫後出現脆性上升的現象。
由於這一溫度區間屬熱處理淬火後的回火溫度區間,故稱回火脆。有些鋼材一旦發生回火脆後就無法用大嶺山熱處理方法消除,此稱為第一類回火脆或不可逆回火脆。
2.第二類回火脆性
在500~650℃溫度範圍回火或經更高溫度回火後緩慢冷卻通過該溫度區間所產生的脆性。由此可見,這類回火脆性與冷卻速度有關,若回火時采用快速冷卻則不出現回火脆性。
如果工件已產生回火脆性,可重新加熱到550℃以上,然後快速冷卻即可消除脆性。反之,若又重新加熱到550℃以上,隨後緩慢冷卻,則又會產生脆性。
大嶺山熱處理一般認為是由於某些雜質元素(如磷、錫、銻等)沿奧氏體晶界偏聚,削弱了晶界上原子間的結合力,使鋼變脆,或者是由於某些化合物(如鉻、錳的碳化物、氮化物等)沿晶界析出,降低了晶界的強度所致。
為了防止第二類回火脆性的產生,可采用回火後快冷(水或油中冷卻)或在鋼中加入適量的鉬、鎢等元素來消除或延緩雜質元素在晶界的偏聚。